双方准备结婚需购置一套婚房,男方婚前有一套住房,该住房产权证登记为男方名字,并且主要为男方父母出资购置。但女方认为这套不够理想,女方想让男方卖掉原先的住房,然后再换购婚房,但卖掉原先男方的住房后所得的房款不足以支付婚房款,不足部分由婚姻双方接揭分期偿付。但该套婚房产权证上名字为夫妻两人的名字,假设男方原先住房款100万,婚房款150万,不足50万由夫妻双方按揭共同承担各出25万,
实际男方出资125万,女方出资25万。因此男方父母会有顾虑,认为一旦婚姻破裂会按夫妻共有财产被分配,夫妻双方各得150/2=75万,
请问:这种分配的顾虑正确吗?如果正确怎样能做到合理分配呢?有什么妥当的处理办法,并且能让双方感情上都能接受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