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的10月31日中午被别人用刀砍了,起因是我爸爸与他母亲发生口角,后经派出所调解无事。可是在午饭后他却从腋下拿出用黑色塑料袋包着的刀,【后来才知道】砍了过来,经司法鉴定为我爸爸为轻伤,我为轻微伤,可是到现在派出所就是不拘留他。我们也是不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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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鉴定结果已经构成刑事上的轻伤标准,那么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罪,并要求民事赔偿,如有需要,可以来电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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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你好:向检察院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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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去派出所要求立案侦查,我是杭州萧山专家律师,具体如有需要可电话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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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萧山的律师,我估计派出所是将他取保候审了,如果没有,你们可以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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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起诉追究对方责任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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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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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