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经理在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不知去向,公司为使工程顺利完工,以工地负责人的欠条为依据,支付了该工程的部分人工工资、材料款,在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不知去向的情况下,公司向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主张其已垫付的工程款,法院能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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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实际是承包施工者,否则不会出现这个问题。法院应当全部或部分支持,因在诉讼过程中要核实已支付的工资、材料款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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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部分或全部支持。在诉讼过程中,公司支付的工资、材料款会得到核实,如属实,当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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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叙述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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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公司与项目经理之间是否签订有内部承包协议,如果有内部承包协议,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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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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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叙述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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