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方收了房屋租赁押金,打了收据,但是没有约定签合同的时间。对方2个月过去了,一直没有来写租赁合同也联系不上对方。我方房屋可以出租吗?押金退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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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2个月没有和您签订和同,属于对方违约。您可以出租您的房产。让对方赔偿您的损失。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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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建议发送书面的催促签订租赁合同书,如果在合理期限内还不来签订合同,就可以另行出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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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