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替人(外省商人)看湖的.他的朋友自愿看湖.当时他的朋友与钓鱼人发生囗角.相延斗欧.他的朋友打电话我的朋友说钓鱼人逞凶请求帮忙.我的朋友当时不在当地.湖老板就骑摩托车接应.我的朋友带把砍刀.另外一个人也带着钢菅随湖老板一同赶到现场.我的朋友与钓鱼人说"不要钓了.你已经是多次了.你想吃鱼我不是也給过鱼你吗!"钓鱼人口出狂言:"你是什么东西.我弄死你!"并抢到钢菅举着打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急忙用手挡住(已受伤}.另一手拿起刀砍了他的手.据说大拇指砍断现已接上.我想询:他们几个都有责任吗?又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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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介入控告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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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理清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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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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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