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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子在2001年父亲车祸后因还不上债务而被法院以抵债的形式给了甲,但是宅基地能给他吗?甲还将别人欠我爸爸钱的欠条拿走了,说她自己去要钱。欠条的钱和房子的钱超过了她的本金,但是她用高利贷的形式不断累加,所以说我家还欠她很大钱。 我们全家从那时起就没住处了。11年后的今天,甲将房子卖给了乙。在我妈妈不知道的情况下还把土地证给过户了,这合法吗?

民事相关
2012-04-17 2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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