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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北京有两间平房,是国家给姥爷的公房,80年代的,一直住着,2000年左右,由于姥爷去世,公租房的住房卡更改为姥姥的名字,我和妈妈及我儿子的户口在这个平房,且一直居住,姥爷和姥姥的所有照顾和生活开销都是妈妈负责,2009年底,姥姥去世了,户口本一直没有注销,我一共有两个舅舅,可能因为要拆迁的原因,大舅最近一直来家里闹,并把我家的公房租赁合同卡抢走。姥姥的户口本一直被大舅拿着。由于我和母亲只有这一处的住所,现在很担心大舅把房子的承租人更改为他,我们就没有地方住了。所以,我去了房管所想重新补办租赁卡。请教专业律师几个问题: 1. 我看了些网上的法律,对于公房的承租人变更,大舅是否有这个权利?(大舅户口未在这个房子,他自己有自己的房子) 2. 我妈妈是否是合法的公租房继承更改人,如果想更改,应该如何办理?(因为我查了,这个房屋和传统的房本房屋不同,产权不属于个人,属于国家,属于公房) 3. 因为现在租赁卡已经在大舅手里,我们没有任何的东西,我们应该如何拿回?司法诉讼还是报警?

民事相关
2012-04-17 11:52: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