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外地,和老婆分居两年多了,属于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但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孩子一直是他妈在带,和我很生疏只见过数面,我们收入都差不多,月工资都是2000多,但她家庭环境比较和谐,这种情况下孩子会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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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都不要,那么法院不会判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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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从有利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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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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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商不下,可考虑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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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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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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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