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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去年在比德弗学校读书,在那才发现不是刚去所介绍那回事,而且还要挨老师的巴掌和棍子。其中小孩也曾逃离学校回了家。学校合同上说小孩逃离学校在外出了事不负责,学校叫家长把小孩接回了家。当时为了以后学年优惠交费,所以第一学年交了34200元,本来是27800元。我小孩以后不在那读了,也就没有以后高中的优惠了。请问多交的6400元能退吗?还有生活费?

其它综合
2012-04-15 18:45: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