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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国家推行房改,我父母因为退休早,所以没有多少钱。因为我是家里的老大,他们就找到我,让我出钱,并说谁出的钱以后房子就归谁,面对父母的请求,我当然责无旁贷,就花了2万多把房钱交了,又花了6万多把房子装修了,都是为了让父母的生活质量好些,父母当初装电话2000多(包括十几年的电话费也都是我交的),火化费和墓地3万多也都是我花的,我前后在父母身上花了15万元,因为我是老大,当初弟妹们都认为该我掏,我家山东人,对长子的观念很重,所以我也一直不和他们争论,都是有票据可查的。后来父母分别于05年、08年先后去世,房子也就一直空着,2室一厅70多平米。08年当时邻居的房子卖了7万元,当初弟妹们都说是我花的钱,我也尽的孝心大,父母的大钱都是我花的,他们都对父母没什么金钱付出,所以都同意房子给我,出于父亲没满三周年的考虑,房子一直也就没有过户,现在我准备把房子过户了,但是4个弟妹中有两个妹妹坚决不同意过户,说是父母遗产人人有份,让我按照市价把其他4份的钱拿出来才能过户,但可以让我长期住,住多长时间都行,但是我有房子所以没必要住那,而且说我当初给父母买房、装修、装电话、支付火化费、买墓地,还有给父母花的其他大钱都是我应该尽的孝心,大家都是父母的孩子,尽孝的时候为啥都躲在一边,但是一谈继承都站出来了,我真是想不通,现在房子已经升值了,能值个20几万,他们肯定看到房子升值后悔了,说心里话,我根本不在乎这几个钱,只是我心里真窝火,这个事让我很伤心。我花的钱当初买两套同类的房子都够了,还不算这么多年的利息,再说当年的钱多值钱啊。而且更气愤的是,我说要分也行,但是卖房后的钱,要把我当初花的钱抽出来,剩下的你们分四份分吧,我的那份我连要都不要,自愿放弃,就这他们也不同意,他们这样做让我更加伤心,连亲情都不要了,既然如此,我准备诉诸法律,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我该如何处理此事,谢谢。

继承
2012-04-15 22:28: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搜集您出资的证据,出售房产后,需要归还您的出资,剩余的在继承人中分割。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 主张分割遗产。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建议先收集证据,如交费票据,录其他人的因,用于证明你讲述的事实,收集证据后可通过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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