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丈夫07年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老公很听妈妈的话,婚后赚的钱如数交给妈妈保管,再因我是宜春万载人,丈夫是株州攸县人,风俗人情之事两地大不相同彼此不认同,我在那个家里没有归属感。09年丈夫经查患了尿毒症,2010年5月换妈妈的肾手术成功,丈夫患病期间我很努力,但所做所为总得不到认可,出院后讨气回了娘家。09年10月至今,都是我父母与我共同抚养我的女儿,夫家未承担一点生活上的困难。因其患病不忍与之离婚,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分开两年了,现感觉没信心再与之和好如初,想离婚,丈夫要我务必起诉,他不同意协意离婚,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离吗?已经拖了两年,不想再拖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