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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租的房子,本来是5月12号到期。可是因为有急事就先搬走了,当时我们还没有搬走的时候给房东说过,给他找好下家,他也同意了,当时说的是房东把一个月的房租700元和押金1000元推给我们 ,下家把房租交给房东,可是当我们去退钱的时候他说我们没经过他的同意就搬走了,那一个月房租他不会退,可是当时我们是和他说好的,现在住在哪个房子里的人也在场,可以作证,他还说我们把好多东西弄烂了,可是当时我们走的时候他并没有这么说,现在我们搬走几天了,他就说东西弄烂了押金也不退。 当时签的合同有押金的收条,和房租的收条是到5月12号的,这个可以让他退钱吗?如果他坚决不退我们还可以搬进去住吗? 还有哪些东西我们都不知道烂了。当时他也没说,现在我们搬走了说是我们弄烂的,该怎么解决。 麻烦律师给我讲解一下,谢谢您了

民事相关
2012-04-16 1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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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