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雇佣(没签合同)关系,我在某老板手下做事几天,因工作中疏忽,发生了意外,面部被电弧烧伤。
当时老板带我到医院看了,在治疗期间,因工作需要老板去了外地,留了一点生活费就走了,我回自己租的地方住,但是现在老板不想为我再花钱治疗,请问我是否可以向老板要医药费和误工工资?能否视为工伤。
-
看老板是否由你相应资质。
-
可以向老板主张赔偿
-
可以按工伤获得赔偿。
-
可以视为工伤,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由老板承担。
-
可以按工伤主张相应赔偿,根据伤情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按法律途径解决,如有不明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可以视为工伤,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可以向老板主张赔偿。
-
可以向劳动主张赔偿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