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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4000左右,工龄(2009年6月9号进厂,2011’7‘7出的 工伤事故)今年26岁 还有在家休养的时间算不算工龄

劳动纠纷
2012-04-15 15:04:0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十级工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即4000*7=28000元。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即(77.95-26)*0.2*3287=34151元。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6岁10级工伤为5个月社会平均工资即5*3287=16435元。
    以上三项78586元。另外休息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没有交社会保险的,主张补齐。
  • 你好,十级工伤残待遇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即4000*7=28000元。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77.95-26)*0.2*3287=34151元。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3287=16435元。
    请电话与我联系!
  •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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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获得7万多的补助金。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于还有一些细节要问你,建议你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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