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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村办企业到我村集体土地办厂双方签了该土地征用协议并交20万元钱,没办理变更手续。当时约定到他们停产不干时,该厂的所有财产机器设备全部归我村所有。15年后他们停产不干了,我先村通知他们然后就收回该土地可是他们要让我村退还他们20万元并赔偿损失。我村能退钱和赔偿吗?他们的要求合法吗?有何法律依据?

民事相关
2012-04-14 20:09: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