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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国家公务员。2004年结婚后分的单位福利房一套,因为是双职工,我婚前分的住房交回了单位。2011年离婚后,我把房子留给了男方,并向单位提出了补充公积金申请。但是单位说我已享受分房,不可再申请补充公积金。不知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

其它综合
2012-04-13 23: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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