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学校有个出国去日本实习计划 ,然后我们学生想看劳务合同,遭到校方拒绝,称去了日本才能看到合同,我担心去了日本合同有诈。并且到了日本还扣留护照长达一年之久。并且学校要求要20万存款证明,有些家庭没有这么多,学校声称可以代替弄证明,不过要交1600元说是弄存款证明费,这个到底合法不?是不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而且有些学生交了报名费想退费却遭到校方拒绝 请问校方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学生是不是被骗了。

其它综合
2012-04-14 19:04:0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不给学生看合同,肯定有不可告人的事项。缴费的同学,协商不成,到教育局投诉。或到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举报反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