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申请的工伤鉴定到今天下午单位和我说:是十级工伤,不用到社保局和劳动局去做鉴定了,到月底赔14000给我!什么通知书也没看到鉴定结果也不知道是多少!我才十九岁,请问是不是单位动用赔偿的请或不想给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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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私了,建议还是委托律师与单位协商好一些,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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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获得下列赔偿和享受下列工伤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本人7个月的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月工资;4、住院和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工资;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6、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7、评残后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或40%、或30%(依次为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标准)8、辅助器具费:须有医院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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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你至少要17个月左右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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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与律师联系确定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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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