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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在提交个人收入证明时,是由地税局统一开具还是由公司开具?

交通事故
2012-04-16 11:25: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
    (一)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0条
    (三)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 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 通常由单位提供,地税可佐证
  • 收入证明由公司开具,可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佐证。
  • 收入证明由公司开具,可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佐证;缴税证明有缴税材料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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