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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定三年,第二年约定缴租金日期已超一个月,电话及书面通知书也未果。合同中有规定超期不缴租金,立即收回房子。但又有规定,房东不得任何理由收回房子,若则赔偿装修费。 请问上诉法院收回,房东应赔偿装修费吗?

合同纠纷
2012-04-13 06:43: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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