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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两人离婚了。生了一个男孩,公开的,5岁。因为男方是党员。女方超生了一个女孩时,1岁,是躲着生的。挂名是姐姐姐夫的。现在妹妹离婚后,因为两人的房子写的是别人的名字,被男方赶出来了,而且门锁都换了。房子自己的衣物都要不回。怎么办? 妹妹该怎么通过法律要回属于自己的尊严和财产? 现在妹妹要独自抚养1岁的女儿?

民事相关
2012-04-14 09:53:1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面询律师帮你分析争取合法权益的最佳方案,然后再行动。如需,可上门咨询。
  • 1、如果感情破裂,可委托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另一个孩子的问题,也应该一并解决。
    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女方可争取适当照顾。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 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方案。
    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 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及支付孩子抚养费。
  • 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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