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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为注册的私人老板下工作。4月份原本在一个地方工作,因工作需要,老板要求我和另外两民员工一起到另外一个地方做事。其中一个是临时工,当时临时工坐在我的车上,另外一个员工开面包车在后面。我在路途中因顺路原因带上了我的2个亲戚。中途因避让突然冲出公路的小狗,车子翻到了山崖下。车上临时员工小臂骨折,有脱臼,腕关节骨折。医生证明需要休息6个月。他要求赔偿误工费按3000元一个月计算,合理吗?我的车上人员险最高限额是1万,医疗费用已经估计在1.8万。另外这次事故应有谁来承担责任,承担多少?

交通事故
2012-04-11 21: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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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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