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剐蹭事故,对方小孩右脚第四趾骨折,无肿胀(怀疑碰瓷),已花1487元,现病已好。现调解时对方要我出1万元误工费、营养费。我提出再赔偿500元。达不成。我已明告他可起诉,但对方闹到单位和家里,不知如何应对?一般可再赔偿多少合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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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建议进行赔偿,去除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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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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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多少需要看证据,比如收入证明、护理证明。协商不成,就通过法院解决。这个数额,只要证据充分都是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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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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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如果是碰瓷,他不会太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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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及时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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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机动车吗?如果是,让他去法院起诉,您这边也好走保险。他无理取闹,您可以报警。如想给点钱了事,则让他写个承诺书,认可此事已解决完毕,双方再无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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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