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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和其他一共四个人帮别人担保贷了一笔15万的贷款,后来债权人跑了。贷款于去年底到期。上个月法院送了传票,6月开庭。四个人当中只有妈妈跟其他一个人有固定工资执行。其他二人无固定工作。妈妈爸爸名下有一套有贷款的住房,是唯一有产权的住房,另在农村老家有老房子但不居住,请问会执行这套有贷款的住房么,妈妈这套有贷款的房子可以算唯一住房么。麻烦给出详细解答,谢谢

证券投资
2012-04-11 22:00: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