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是周村一小区,我们所购买的楼房05年动工,06年底交房,但是我们所购买的楼座本应四个单元,但开发商因拆迁问题只建了两个单元,原本有的南门也没有建。我们这几年一直与其交涉,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今年直接改了规划,并在小区北门公示,原本有的两个单元及南门不再建设了。求助于律师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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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开发商 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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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咨询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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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详情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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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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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行为明显违约,及时保存好相应的证据以备起诉之用。有什么问题可以和我电话联系以便给你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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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