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美国全资,在上海已十多年,多数员工已进入无限期合同。近来公司业务严重不足,经营发生很大困难,必须裁员20%以上以求生存。请问应该向哪些政府部门申报?如何申报,并需提供那些证据?请指教。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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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企业相关财务状况进行举证,证明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3.确保某些特定人员不在裁员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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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的劳动局。备案即可。需要提供证据资料,方案,工会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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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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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裁减员工的处理方案有经验,预约律师详谈帮助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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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裁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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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的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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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