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们好!
学生李洋13岁,去年转学到一公立中学读初一(全校住校)至今,不久前因与一同学发生打架事件,被学校要求家长每天接送读书,不再住校。
上周一天下午在课外活动课上,训练200米跑时,自己不慎骨折。当时体育老师在场组织活动。在场同学通知家长,家长立即送往医院。检查结果一出来家长就立即告诉了班主任老师。
可是至今无一个老师、同学来看望过,还说是,该生不是他们学校的学生,是走读生。
请问律师:学校的这种说法站得住脚吗?学校真的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谢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