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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去年在家乡的医院进行破腹产手术,我们自己要求做产前B超和产前吸氧,医院都没有没做,医生就做了个胎心检查,胎心是正常的,结果小孩生出来情况不是很好,医生打分也才打4分,送到市医院去抢救时,在离市医院还有10多分钟路程,医院的救护车氧气用完了,小孩就死亡了,救护车上的氧气瓶是坏的,只是走时临时充了两个氧气枕。我们后来去看病历,病历开始就写着《破水3天入院》,手术前医生并没有问我老婆有没破水,也没做其他的检查,从办理入院手续到上手术台中间过了6个小时,您可以教下我医院在这过程中存在什么错误吗?我真的很无助。谢谢

医疗纠纷
2012-04-10 18:12:2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郑诚律师为您解答: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药有过错的,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你所述,医院是有过错的,第一,医院没有尽到审甚诊疗义务,作为一个专业机构,理应进行产前B超检查等措施,但是医院未尽到与与医疗水平相当的诊疗义务;第二,在紧急医疗措施中,医院没有提供最基本的输氧设备,是导致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当然,事发后,医院可能篡改了相关病例材料,但是,虚假的就是虚假的,是经不住科学与真理的检验的,要是医院篡改病例材料或者拒不提供病例材料,那么,法律推定医院有过错。
    综上,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不要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
    你可以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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