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鼓动用我的房子借钱,甲私下给我联系了乙,实际利息还被蒙在鼓里,我和乙办了手续,在还没拿到钱情况下,甲有预谋让我先给乙打收条,我受骗照办了,我坐甲开的车(及甲同伙)跟乙(乙自己开车)到银行取钱,下车后我就再没看到乙,我被支开,当再上车时才看到车上大量现款,甲只说车上钱是借到的,没有把钱向我当面点清交代,甲随后开车把车上部分钱,借给他人,我到上班时间,甲又建议把车上余钱打收条(我本意是临时让甲保管)留下,这样,我当时只是拿走了小部分钱和两个条(借条和收条),甲一直不把用房借的钱拿出给我,由于乙是没把钱直接给我,我要求撤销收条,我只承担从甲手里拿到的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