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公司工作两年了,是2010年3月10号进的公司,现在由于我合同期到了,我本人愿意跟公司续签,可是公司不给我续签,说是跟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本人不签的可是公司不让,没办法就签字了,可是签字过后才发现公司未把我的社保问题解决了,因我刚进公司的时候是缴纳农保的,农保缴纳了1年零3个月,由于我的不知情前几天去劳动局办失业金,我等了一个多月,现在劳动局跟我讲,社保交不满一年的失业金是不给办理的,可是我离职的时候公司跟我说的清清楚楚是有失业金的,像我现在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此问题呢?麻烦您帮我指点一下,因为我也是刚刚出来打工的什么都不知道,我想通过这件事情以后肯定会多加小心,必要时必须采用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