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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是公司帮办的,自从用了这张卡之后,总觉得有问题,偶尔又发现少一两百块。一直想把它销户,可是我的卡是在中山市办理的,在深圳无法销户。所以今年4月4号我打算把里面的钱全部取光,存到我妈妈的邮政存折里面。在邮政自动取款机里,提示我单笔取款最大限额为3000,所以我取了3000之后再想取3000.提示我取款数超出取款限额。所以我我没有再取,就回家了。知道4月8号,我想再去取钱时,发现卡里面只剩下231块钱。我原先卡里面是6079元的,取了3000,应该还有3000才对。随即我去银行查钱是从哪里被取走了,被告知要回中山开户行才能查到。报警之后,派出所的人也是跟我说,哪怕你是在北京办理的卡,也要到北京把清单打出来,我们才会帮你查。因为一个人在外边工作很辛苦,又报读了业余大学,之前取的三千都交了学费,现在卡里只剩下231块。又还朋友200块。已经身无分文了,生活费都没有了,还怎么去中山查清单啊 。我觉得银行这样的规定太不合理了。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真的一定要跑去中山查清单吗?就算查到清单了,警察真的能帮我解决吗?我就害怕白跑一趟,又找不回钱。请大家帮帮我。

证券投资
2012-04-09 21:54: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