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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取得了一块地的使用权,为了开发利用,对这块地垫付了市政建设费用。现需要找政府部门返还市政前期投入费用。该找哪个部门?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它综合
2012-04-12 09:11: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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