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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买的房子36万交20万首付,2004年结婚,共同还贷,老公去年猝死去世,房子评估100万,妻子和孩子只有该房居住,还有12年贷款需偿还。问该房如何继承?若妻子放弃继承给女儿,需给老公的父母补偿多少钱?

继承
2012-04-11 10:14:3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对于你老公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你们平均分配,介于你们居住房屋,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可以按照继承补偿适当的金钱给父母。建议协商解决。
  • 妻子,女儿,父母平均继承。
  • 一、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应该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补偿。
    二、补偿给你后的房产是你老公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你、你的女儿、老公的父母都有继承权。
    三、如果你放弃继承,你放弃部分,由你女儿你公公婆婆平均分配。
    四、如果想把自己的份额交给女儿,可以继承后赠与你的女儿。
  • 你好:
    法定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平均分,也就是由你、你们的孩子和你老公的父母来平均继承该房产,你大概要给付你的公婆二分之一的房产份额,但是各方同意可以协商不按照此份额分配。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
  • 详谈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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