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结婚三年了,有了孩子1岁多,但没领证,孩子受法律保护吗,她老公要离婚,可以告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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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供你参考:
1、首先明确,在法律上对你姐的这种行为定义为同居,不是结婚,而法律对同居关系不予保护,即使起诉到法院,也是判决解除同居关系,因此,不涉及离婚问题,只涉及解除同居关系问题;
2、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即作为孩子的父母,应当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和责任;
3、根据你叙述的情况,如果起诉到法院,由于孩子尚小,根据有利于妇女儿童的原则,如果你姐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话,胜算的机率很大,因为这种情况下一般将孩子判决给女方抚养对儿童比较有利;
4、但作为孩子的父亲,你所谓的“姐夫”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生活消费、教育支出等各因素酌情判决,即使他以后不支付,你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法定代理人的的身份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他,要求他支付,
5、若他们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根据解除同居关系过程中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份额,不过,你姐作为女方,又抚养孩子的话,分得的份额应当多一些。
上述意见,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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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证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孩子肯定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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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一般会归女方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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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受法律保护的,抚养权问题可以协商,协商不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没领证法律上不是婚姻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两人分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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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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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合法权益受保护。如果感情破裂,可委托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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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受法律保护,可以要求她老公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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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受法律保护,可以要求她老公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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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就实际情况再作相应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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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