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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6年7月毕业于沈阳机械工业学校,同年12月份经县人事局分配到大洼县水利局下属单位工作。2005年水利局劳资部门的人员通知我,说我的档案里的“分配工作介绍信”没了。(当时很多人的都弄没了)我去与他们交涉,后来有个副局长出面说统一给补办。就这样了之。直到去年秋天,我们单位的劳资员去局里填档案材料,我顺便要她看看我的档案,丢的东西是否补上。她通知我说没有。我现在打听知道当时的材料是让他们给卖了。请问;出了这样的问题找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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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8 08:31: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