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单位2009年由国企改制为股份公司,改制时由个人出资一部分,身份置换配股一部分。我现在要退出股份。请问个人出资部分,身份置换配股部分如何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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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出资 只能出售,不能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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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公司当初的章程以及协议时如何约定的,一般情况下,是公司回购,主要是价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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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