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跟我男朋友大约下年结婚。现在开始买房子了,我男朋友付首付(我借给男朋友一少部分钱),约定婚后一起交贷款,婚前可以加我的名字吗?不知道这样要求合法不合法。另外如果合法的话,要是男朋友不同意加我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
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但可以协议约定或直接办理共有。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另一方所出的款项,属于债务关系,婚后房贷部分,离婚时给于另一方经济补偿。建议保留证据。
-
具体细节 咨询 当地的 开发商 银行 和房管局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协商解决;固定证据。
-
你好,只要男方同意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