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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司改制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实际就是私人卖断企业,.就是i国有资产私有化,卖掉资产,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准备跑路!

经济相关
2012-04-05 21:25:1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 立即到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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