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去厕所被人拉门偷看后,在他去厕所时,我也拉门故意用手机假装拍照,属于侵犯人权吗?因为这事是他在2天前首先故意针对我的,如果经过法院,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二。事后,他让我删了,我说给其伙同首次偷看我去厕所的人看看,吓唬吓唬他们(其实我根本没照),谁知道他威胁说要干我,我很生气,就说你威胁我吗?后来没过多久,来到我身边说,你删没删,我说,你威胁我么?然后他就首先动手打我,我处于防备,用手无意遮他的视线,谁知把他嘴周围扣了5道小手指盖大的伤痕!请问,他在先动手打我 ,我处于防备的处境无意将他面部抓伤,从法律上判断,我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以上2个问题还希律师帮帮忙,其实最初一直是处于开玩笑,没想到后来发展成这样,现在让我带他去美容院去,我很生气!所以律师帮帮忙!很急很急!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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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复杂,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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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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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