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3.28号我儿子在幼儿园做活动时被小朋友用脚牉倒造成右腿中骨螺旋骨折。请问我应向园方要求赔偿哪些方面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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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找南京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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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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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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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小孩的监护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包括医药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的须支付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可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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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因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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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因此,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具体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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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