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最近与他人发生冲突,期间动手,我被人打出四道伤口,经法医鉴定对方构成轻伤害,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同时,对方也在医院,不过伤口不到1.5CM,住院六天后,对方突然说自己有耳膜穿孔,但我个人从未打击其耳部,因此有所怀疑。请问律师,在法律上这样的伤该怎么判定呢?判定下来是否与我有关呢?毕竟在住院当天他并没有提出有耳膜穿孔的症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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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而言,你可以对此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当日未对耳朵进行治疗,也未发现耳朵有任何不适,那么你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对方的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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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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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回答即可得2分,答案被当事人采纳则获得悬赏分以建议先做伤残鉴定,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认,以认定的结果为准,只有认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及奖励10分。回答字数在 4000 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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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案件调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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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