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个网站,经营模式是会员充值购买该网站游戏币,然后游戏币可用来抽各类产品(包括笔记本电脑等不超过五千元的产品)。如笔记本电脑由一万个人参加,一人一个游戏币(一个游戏币相当一元人民币),在这一万人中抽得一个得到这笔记本;没有抽中的人可以补足余款购买该产品(例如,某人用100元去参加5000元笔记本电脑的抽奖,未抽中,另外再支付4900元,仍可以购买该电脑)。不知道这种经营模式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呢?想请律师来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互联网纠纷
2012-04-02 21:28: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