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事未办理请假手续,上班后车间主任让我停工,到厂部找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让我先回家休息,等候通知。两周后我接到通知上班。但等到发工资时,财务室说:我的工资人力资源部不让发。我要工资条财务室也不给。这事一直就这么拖着。第二个月发工资日,我去领工资,财务室还是没有给我上个月的工资和工资条;而且第二月的工资中少发了我原来工资中的工龄津贴,养老和医疗保险也未扣我的,我问为什么,回答是接公司通知,我的工资按新进厂工人对待。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2015年才到期,请问公司的做法属克扣工资还是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我现在还在公司上班,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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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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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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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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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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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