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8年我和一家公司签了一份关于制做混凝土渠衬板合同,标的1000立方米,但根据实际情况做了1186立方,单价355/M3.合同规定:材料进厂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50%,工程完成50%甲方再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0%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无误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5%,剩余5%第二年付清,可是甲方第一年付了不到40%就再也没给付,说是第二把渠板铺上后给付,到了第二年甲方又不铺了,款到现在也没给付,我手里就有一份合同,也没有其它依椐,时间又过去3年多,请问律师们:我还能起诉吗?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2-04-02 16:28: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企业合同审查要点有什么
1205
路面施工工程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 44453
路面施工工程管理
2022最新交强险赔偿标准
交强险赔偿标准
2022最新交强险赔偿标准
合同违约金可以约定200%吗
民法典 967
合同违约金可以约定200%吗
单身宿舍拆迁后如何安置
拆迁补偿 0
国家征用土地后没有使用应归属谁管理
征地补偿 0
国家征用土地买社保是怎么算的
征地补偿 0
国家征收土地迁坟怎么补偿
征地补偿 0
厂征收工人怎么赔偿
征地补偿 0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如何分配合法
征地补偿 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