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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我骑自行车在新市场直行,齐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撞上我的自行车的后轮,我骑出五米后,见齐某栽倒,我出于好心,将齐某扶起并打车将其送到医院检查,并为其垫付部分医药费。 数日后,齐某病愈共花费医药费4000元,就开始找我的主管部门要求我赔偿。第一次开口要求索赔5万元,第二次又找我的主管部门要求索赔2.5万元,第三次要求索赔1.4万元。我深感不平,认为齐某敲诈。随后齐某就到我单位(学校)门口举着牌子用文字对我进行侮辱,说我没有师德,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才好

民事相关
2012-04-01 14: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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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