迩好、莪刚来深圳找了一个厂做网管,做了两天后就走了。走的那天下午只有我和另一个同事在宿舍,当时他刚入睡,我就走了,所以莪也没叫醒他跟他说一声莪走了。结果走了之后两天派出所找莪过去跟莪说他的手机掉了。刚好是莪走的那段时间、他去看了监控录像,说莪走了大概十多分钟,这段时间也没看到谁出入过宿舍。但是他的手机就是掉了,所以他一口认定是莪拿了他手机,可是莪真没拿他手机。后来派出所说他们去调查,等有结果了再通知莪。之后失主又跟莪说他不想追究此事了,就当是买个教训!莪想请问像这样的话,莪是不是就代表永远都有一份案底了?能不能销了呢?大概什么时候会销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