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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外婆有三个女儿。外婆在世时曾将一处房产过户给二女儿,目前还有两处房产,如果二女儿放弃继承的话,剩余房产是不是由大女儿和三女儿平均继承,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同时,还想知道,有证明人存在是否算一种遗嘱手段的?外婆在没过世时只是和别人聊天时提及的事情算是遗嘱的见证人吗

继承
2012-03-31 11:33:2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适用法定继承.口头遗嘱很难举证,一般不会被认定.
  • 您好!
    第一,关于口头遗嘱的效力: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您所说的聊天时的情况不算口头遗嘱。
    第二,无遗嘱的情况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即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
    第三,继承属于家庭内部事务,通常协商解决。只要各继承权人均认可财产分割方案,法律不会干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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