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及理由
2012年3月2日一点十分左右,我驾驶我车在沈阳北站拉了四名并客的乘客行驶在沈阳至康平的路上,行驶到康平境内就发现有两,三辆车跟着我,这时我马上就到高家窝堡了,此时我对面有一辆大众轿车辽AZ***9直奔我开过来,来势很凶猛,这时我就开始减速,我打方向盘想过去,我往哪边打方向盘他就往哪边别我不让我过,这时我就害怕了,心想是不是得罪谁了啊,是要抢劫还是要干什么啊?越想越害怕我就掉头往沈阳方向开,辽A***9挑头追我、我刚过铁道口马上就到加油站了、这时开始在后面追我的其中一辆羚羊轿车辽AZ**7在反道逆行直接奔我快速撞过来,我当时一打方向盘想躲开他却死死的别着我,我躲避不开直接翻入道边四五米深的大沟中,致使我和我车上的四名乘员全部受伤(经医生诊断:2人腿骨折,一人肋骨断了5根,手臂骨折,还有一人骨盆粉碎性骨折,我自己面部多处划伤,缝合将近40针,目前都在康平县医院住院治疗),追我和别我的车不但见死不救当时就逃之夭夭了,事后我多方寻找目击证人,目击证人也为我提供了,对方不承认别我车。所以定我全责,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