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武汉发生工伤(因公司总部在十堰,社保和医保都是在十堰交的,本人于2010年3月从十堰总厂安排到武汉分厂工作)。07年在总厂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后未续签。本人于2011年8月发生工伤,现公司未向劳动部门申报。我想咨询一下:如我想个人进行申报工伤是在十堰还是在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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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武汉的分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那么可以向武汉这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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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分厂是什么性质?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议你直接跟律师联系,将详细况告知便于提供专业意见给你,有助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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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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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在武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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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了工伤保险的,则在保险关系所在地;没缴工伤保险的,则在实际用工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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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