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律师好!
我向各位律师朋友咨询一个问题,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朋友2005年的时候在他一个朋友的介绍下承包了一个城市的劳动就业局下面的再就业服务服务中心劳务输出办公室,从事出国劳务输出中介,每年的承包费是一万元,在经营过程中,有一公司说能介绍人员去加拿大打工,所以就把一个像出国人员的资料交给对方办理,收了出国人员8万多元办理费用并出具了劳务输出办公室的收据,过了几个月那个经办公司说签证下来了要打款,他就把8万元直接交给了对方人员,以前跟这个办事人员也接触过,也介绍成功1个人出国,所以互相是相信的,所以也没收据,后来找不到那个收款人了8万元被其骗了,再后来出国人员催要所交款子,他实在没办法就先退给出国人员5000元,后来承包期满就不干了,现在检察院找我朋友,请问结果又哪几种可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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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跑了,你朋友恐怕很难自圆其说。实践当中,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诈骗。详细情况,可以到律师事务所约谈,商讨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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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你说的所谓三哥没有现实的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所以从民事法律的角度你也应当负责退还别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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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犯罪。您的朋友以劳务输出办公室名义收取的费用实际上是就业局与出国人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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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详情可以电话直接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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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的朋友能有证据证明自己被骗的事实,就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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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您朋友能够证明自己是被骗,就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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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介绍的情况看,目前现有证据对你朋友很不利,定罪的可能性很大。建议聘请律师帮助澄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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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朋友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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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